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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赶山打猎娶女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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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0章 林程远,刘金凤

“老林,额把饭给你端跟前儿吧?不碍事吧?”

陕北,刘家村。

被林彩英暗地吐槽的小寡妇刘金凤端着刚从锅里盛出来的饭,满眼都是崇拜的望着正在看信的林程远。

“搁那吧,一会我过去吃。”

林程远看着手中的信纸,时不时的嘬一下牙花子,不知道的还以为这货在看三年高考五年模拟。

“中,额给你放屋外头晾着,等会吃不烫嘴咧。”

刘金凤脸上带着幸福的笑,端着碗出了窑洞。

能嫁给林程远,是刘金凤这辈子最满足的事情了。

老林同志在刘金凤眼里头,可是有大学问的人。

林程远身上那股子味道,说不清道不明的,却深深吸引着刘金凤。

咋说呢,和村子里的人不一样,和其他下放的知情也不一样。

反正就是瞧见了,就稀罕,稀罕到了心尖尖上!

刘金凤也认得字的,只不过写的不好看,更是没法和林程远写的字比。

甚至刘金凤觉得,全村全乡,包括那些下放的城里人全都算上,也没有一个写字比林程远更好看的。

说白了,所谓写字好看,不过是刘金凤给自己喜欢林程远找了一个具象化的理由。

真正吸引她,让她着迷的,还是林程远身上的那个气质。

若是将来刘金凤能够去大学校园,亦或者科研单位转悠一番,想必是能找到和林程远相似的人吧。

就是那股子正经的传统文化人,温文尔雅的气质。

气质这东西不太好说,属于内在的东西,和其他不一样,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当然,老林同志的相貌也是相当能打的,毕竟能生出林彩英这么好看女儿的选手,怎么可能长的丑?

不管是喜欢林程远的气质,还是纯纯的吃他的颜,反正刘金凤是真的稀罕到死心塌地。

从第一眼看见林程远,刘金凤就觉得心跳的厉害。

越是接触,整个人就越是不受控制。

着迷嘛,大略就是这个意思。

甚至刘金凤扪心自问,哪怕是林程远是个懒汉,啥也不干,她都乐意自己下地养活林程远。

对于眼下的陕北乡下而言,这恐怕能算得上一个朴实女人最直白也最炙热的告白了吧。

看完了手里的信,林程远挠了挠头,直接在背面写回信。

信纸这玩意,对于老林同志来说,还是相当奢侈的物件。

不是吝啬,真就是舍不得浪费一点的,再说了,女儿用的信纸质量很好的,在反面写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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